《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解读——地下矿山篇(十一)
发布日期:2024-12-25 作者: 点击:
《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解读
支护措施篇
为准确判定、及时消除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印发了《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(矿安﹝2022﹞88号,以下简称《判定标准》),列举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 64 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。为进一步明确《判定标准》有关情形的内涵及依据,便于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应用,规范《判定标准》有效执行,现对《判定标准》条款含义进行解释说明:
(十九)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。
解读:
在不稳固岩层中掘进或回采作业时,如果不及时支护,则可能引发冒顶、片帮或坍塌,不仅可能导致井巷和采场损坏,还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。因此,当巷道或者采场顶板的支护型式、参数、材料性能等劣于设计要求时,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。